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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19 阅读人数:

本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方案》,为做好2012年度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2011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并将《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相关成果复印件1份于4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原则上可申请延期1年或中止,项目负责人应于4月23日前把《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中止)申请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

《宁德师范学院2012年度应结题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览表》(见附件3)。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类别:2012年度申报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分本科和专科两类,按项目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立项资助等级,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000-5000元,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2、申报办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面向全校学生,针对学生在实验实践教学的基础上,自主进行创新性研究学习,自主进行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或与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每个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不超过5人,原则上已有在研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团队成员同时参加的项目不超过3项。

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的二、三年级学生可个人或组成团队,填写《2012年度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定后,由所在系对学生申请进行论证和初审筛选,每个系原则上可推荐5-10个项目报教务处参评校级立项评选。

3、申报时间:2012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时间截止为4月23日。

4、立项管理:校教学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同意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将以学校文件形式下达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方案》进行管理,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立项。

5、结题要求:项目完成后,提交《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报告》,提供实验日志、实验原始记录、实验研讨记录等支撑材料和总结报告、设计、论文等物化成果,申请验收;院(系)指导小组组织答辩;校领导小组审核验收;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建立项目完整档案,交所在院(系)保管。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报告.doc

附件2: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3:宁德师范学院2012年度应结题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4:2012年度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