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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29 浏览量:
为了做好我校2016级学生的转专业,鼓励确有特长和学习爱好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根据文件《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试行)》(宁师院教〔2014〕53号)的规定,现将《2016级各专业转专业拟转出转入容量及考核办法》予以公示,请全校师生相互转告。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请在本学期期末前到所在系进行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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