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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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开展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内设综合科、教学与质量科、学务科、实践科、教材科、招生科。

    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工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校、院二级教学管理机制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制定和实施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开展专业设置、调整及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4.拟定和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编制学年校历。落实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学期课程表等。

    5.指导各二级学院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课程建设等。

    6.组织实施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建设及管理。

    7.统筹协调全校普通教室等教学场所的调配使用。

    8.统筹规范全校各类课程的考核管理工作,协调全校性公共课程的考试组织工作。

    9.组织实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考试考点的考务工作,协调校内其它相关考试承办单位的考试考务工作。

    10.指导协调全校实践教学工作,制定和实施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指导协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11.组织协调开展各级各类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12.组织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工作。

    13.负责全校教学质量内部管理与运行,组织开展教学常规或专项检查、领导听课、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等工作。

    14.指导协调各类教学责任事件(或教学事故)的核查处理工作。

    15.组织开展全校性的高等教育及教学改革研究、交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教学奖项的评选、推荐申报及教学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16.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的学籍学历及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

    17.统筹全日制在校生课程(不含通识选修类)教材的征订、供应与教材经费结算等工作。

    18.负责制定和实施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校级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评选、推荐与管理等工作。

    19.负责全日制在校生教材日常管理和马工程重点教材等各类教材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20.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组织招生录取。

    21.组织协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22.负责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运行。

    23.完成上级下达或本校各类教学运行数据统计处理上报或发布等工作。

    24.做好教务处相关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