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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4-12-31 阅读人数:

(宁师院教〔2012〕83号 2014年12月31日)

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规则

高校实验室(包括各类实训场所)是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实践操作和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实体,服务于本校师生进行的实验教学、科技研发和实践训练。为优化实验室环境,确保实验室安全,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则。

一、实验室管理及使用规则

1.使用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和实训工作,必须提前申请,并提交实验教学、实践训练,或科学试验的执行计划,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筹安排。不允许私人占用实验室。

2.实验室仪器设备严禁占为私用,原则上不得私人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带离实验室;室外实训或野外实习需用的仪器设备应根据实训或实习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后,由指导教师负责借出,用毕及时归还。

3.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应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行为,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4.开发实验室功能,提高投资效益,积极开设探究性、研究性实验项目;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实践训练和科学研究任务的前提下,对校内开放实验室,积极开展对校外承接生产试验、技术开发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同时收取相应的仪器设备使用费及工作人员服务费。

二、实验室环境保护细则

(一)保护实验室及其周边环境的日常卫生整洁。

1.实验课必须安排值日生,清理实验室,保持清洁卫生。

2.经常整理实验室,设备器材排列有序。

3.实验室外走廊随时保持清洁卫生,不放物品、器具,保持畅通无阻。

4.定期进行实验室卫生大扫除。

(二)严格按规范处理实验过程产生的“三废”,严禁污染环境。

1.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

2.根据需要,实验室应配置排气设施,配备废液、废渣收集容器。

3.对于可能危害环境的“三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为无毒、无害物质后,按规范排放。

4.对违规处理“三废”,而造成污染而破坏环境的行为,应批评教育;屡教不改,或行为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根据实验室需要,配置通风、除湿和空气调节设备,并合理使用,使实验室的温度、湿度及空气清新度满足需求,创设良好环境。

(四)实验室、实训场所周边近邻不得做为垃圾堆积场或倒放地。

三、实验室安全保卫细则

(一)危险品的存放、保管及领用严格按公安、消防等相关规定,指定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决不允许任何个人领用或借用。

1.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及有毒性的化学品和细菌、疫苗等材料。

2.危险品必须设专用库房或保险柜存放。

3.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严密管理。

4.危险品领用严格按照实验计划,并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

5.实验使用危险品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且必须有可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实验结束后,危险品若有剩余,必须立即归还仓库,并做好回收记录,不得滞留实验室或随意处理。

7.危险品在采购、管理及领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校领导、保卫处、实验中心,并保护现场,及时调查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必须按规范安放、装设和使用。

1.不准擅自接搭电路,若因实验需要接搭临时线路,则用毕应立即拆除;

2.严禁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超负荷运行;

3.有接地要求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则接好地线;

4.供电线路若有损坏必须及时维护,杜绝通电部分裸露无隔现象(如开关、插座、电线接头等);

5.切实做到实验操作使用的电源,用时开、用毕关,人员下班关断实验操作室电源。

(三)凡有使用各种压力气瓶的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各种压力气瓶严禁靠近热源放置;放置点距明火不小于10m;

2.严防烈日曝晒;

3.严禁敲击碰撞;

4.外表漆黑标志应保持清晰完好;

5.实行专用,严禁改装另种气体。

(四)实验室供水及下水管道必须保持完好畅通;不用水及下班时,必须使所有供水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五)按消防规则要求配足消防器材,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则:

1.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固定位置;

2.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维护、更新,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各种安全消防器材、设施必须严格管理,不得借用或挪为他用;

4.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各种消防安全器材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整改。

(六)管好门户和用好钥匙是实验室安全防盗的关键环节:

1.安全保卫直接责任人为其所管理或工作的室、场所的门锁钥匙持有人,进行登记备案,切实这好门户;

2.原则上门锁钥匙不得配制;若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查同意,严格控制配制数量;对新配门锁钥匙持有人进行登记备案;

3.严禁把钥匙交给学生或转借他人;

4.门锁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并及时更换门锁;若不报告,则对可能产生的失窃事故负责;

5.门锁钥匙持有人(含新配钥匙持有人)若工作更变,必须向接交人交清所有钥匙。

(七)学生实验必须在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师生安全及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八)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安装于特定的环境中,并设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禁他人随意动用。

(九)发生意外事故,例如,失火、失窃、污染、中毒、人员损伤或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损坏等,首先应切断事故源,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并产即向实验室主任、实验中心、保卫处直至校领导如实报告;有关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记录,妥善处理。若属责任事故而隐瞒事实不报告,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各实验室就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严禁占用实验室空间存放私人物品:严禁使用实验室民用性仪器设备处理私人事务;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娱乐活动。对违章者严肃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者酌情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验室节约实施细则

(一)实验节约能源,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1.电器设备不在使用时,关闭电源;

2.控制使用高能耗电器设备,逐步更新采用节能设备;

3.照明灯光用几盏、开几盏,用时开、用毕关;

4.人员下班时,必须切实关闭电源后,方可关门离开实验室。

(二)实验节约使用药品材料,珍惜保护设施、设备,须遵守如下规则:

1.凡能重复使用或通过简单处理后可重复使用的药品、材料,必须认真收集或经处理后收集,重复使用;

2.凡一种材料(或一种材料的不同部分)可供多项实验使用的,应调整实验安排同时使用,避免同种材料重复采购;

3.凡实验结束的剩余材料,可做他用的,应收集转为他用或折价售出,回收的资金交财务转入实验经费;

4.仪器设备(包括低值品及耐用品)必须遵照规程操作,爱惜使用;有故障应及时排除,不得随意拆毁、闲置或丢弃;

5.仪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且应按要求定期保养维护。

(三)实验室节约用水,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供水管道及开关应始终保持完好状态,若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供水开关用水时开、用毕关,严禁供水空流浪费;

3.严禁在实验室内沐浴、洗衣、严禁由实验室提水私用;

4.人员下班时,必须使所有供水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方可关门离开实验室。

五、实行岗位责任制

实验室环境保护、安全保卫及节约工作须定责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

1.系分管实验工作的领导对本系所辖实验室及场所负管理、监督职责;

2.实验室主任为所管理的实验室场、所环保、安全及节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实验技术人员、保管人员及职工为自己所管理或工作的实验室、场所的环保、安全与节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4.直接责任人的环保、安全与节约的岗位职责由实验室主任制定。

六、附则

1.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资产管理细则

一、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一)属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均应由责任人赔偿: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拼;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

4.指导失误或管理不当导致变质、损坏,丢失或被盗;

5.粗心大意,操作不慎,或嘻闹造成损坏;

6.借用丢失;

7.与生活密切相关,由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损坏、被盗或丢失;

8.领用、借用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仪器设备损坏、被盗或丢失。

(二)属下列原因损坏仪器设备,经过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确实难于避免的损坏;

2.因仪器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报废程度,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

3.经过批准试用的仪器设备,实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的,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4.由于无法预防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三)仪器设备赔偿处理原则:

1.丢失仪器设备实行折旧计价赔偿(折旧计价标准另定);

2.损坏、丢失容易购买的一般零部件,只赔偿损坏的零部件价值;损坏、丢失重要零部件,且难以购买的,按仪器设备整套计价;

3.局部损坏可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4.损坏后虽能使用,但性能明显下降,按性能衰减情况计价赔偿;

5.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属多人负责的,根据个人责任大小分担赔偿。

6.价值200元以下的,责任人赔偿100%;价值200-800元的,责任人赔偿200元+200元以上部分的50%;价值800-5000元的,责任人赔偿400元+800元以上部分的30%;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责任人赔偿1660元+5000元以上部分的10%。

(四)发生仪器设备非正常损坏、丢失或被盗,使用与保管单位必须立即报告校保卫处,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被盗的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隐瞒不报者,除责令赔偿外,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大型及精密仪器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协作共用”和“专管共用”,管好、用好大型仪器设备是受托单位和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精密仪器包括各种天平、显微镜、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光学、计量和分析类仪器等。

(一)大型及精密仪器管理人员职责

1.上班考勤实行坐班制,值班工作时间应根据实验教学及科研安排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2.了解大型仪器设备的结构与性能、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技术,完成基本的维修、调试和维护工作,积极培训上机人员,严禁未掌握使用原理人员上机操作;

3.大型仪器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不按规程操作的人员上机操作。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不得接待外人使用仪器,更不允许仪器擅自外借;

4.不得以任何形式占为己有;否则以盗窃行为查处,根据校规校纪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罚;

5.使用管理人员在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各种账卡,保管好原始图纸资料软件说明书,要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制度,设置每台(架)仪器的“使用情况记录表”,及时检查仪器的使用情况及状态;并收集、整理归档,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包括教学科研、测试、培训、修理等任务的人数项目数、机时数以及创收金额等;

6.使用管理人员要保持仪器安装、放置场所的清洁、干燥;对大型仪器设备作定期校验与保养,对精密仪器进行擦拭、检修、维护;确保仪器处于完好待用状态。离开时,必须确认已关闭电源、水源开关;关好窗户及窗帘;方可锁门离开,确保仪器安全;

7.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服务工作,适当收取费用;

8.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安全规程以及对外服务管理制度。

(二)大型及精密仪器操作使用规则

1.在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前,充分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掌握使用技术,严禁未掌握使用原理人员上机操作;

2.爱护大型及精密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违反规程操作造成仪器损坏的,按“仪器设备赔偿处理原则”赔偿;

3.每次使用后及时在“使用情况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仪器状态等)。

三、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统称物品)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杜绝伪劣产品,保证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所称物品是指教学、科研、生产试验活动等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一切物资,包括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

1.材料:凡一次使用即消耗或不能复原再用的物资。例如:金属或非金属材料、鲜活生物材料、燃料、药品试剂、气体等;

2.低值品:又称低值耐用品,是指价值在800元以下,可以多次重复、独立使用的,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物资,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各类工具、量具和一般的器皿等;

3.易耗品:是指在实验或使用过程中,易破损而消耗的物资。例如,玻璃器皿、各类切片装片、电子器件、劳保用品等。

(二)物品管理以“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为原则。

(三)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制定物品购置计划,根据承担的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的任务和经费情况,分别编报。经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物品购置计划作为采购供应的有效依据。实验室的物品需求计划制定、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要有专人负责,必须做到计划准确,验收认真,账卡健全,定期核对、账物相符,去向清楚,原始记录资料齐全。

(四)物品购置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为:

1.保管人员提供各种物品的库存情况;

2.根据实验教学和科学试验的需求,对照库存数量,确定采购需求量,分类填写物品申购表,要完整写清物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金额;

3.实验室主任对申购表应在合理确定用量、贮量的基础上,根据经费情况,认真核实、审查并签字,经系分管实验室领导签字后,于每年12月中旬交教务处实践科;

4.物品申购表经教务处审阅后交校采购中心,组织集中采购。常用物品原则上每年集中采购一次,不按要求、不按时提交申购计划的责任自负;

5.临时采购只适用于非常备,或集中采购时未采购到的物品,和生物实验用的鲜活材料,必须填写“临时采购单”,实验室主任签字,由教务处审批后,委托使用单位采购供用。

(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管好用好所有物品,工作有成效,成绩显著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工作不负责或违规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赔偿、记过、降级等处分。

1.库存物品的存放应做到排列定位有序,便于收发检查,保持账物对号;

2.物品领用坚持节约原则,使用人应开列物品清单,实验室主任严格把关审核签批后方可到保管室凭单领用;

3.贵重、稀缺物品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门仓库,或专柜、专人保管,收、发精确计量,并认真即时记录,定期检查;

4.低值耐用物品,应精心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每年12月按账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若出现盈、亏、损、废等,应做盘盈、盘亏、报损、报废报表一式三份,实验中心、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各一份,以便分析盈亏情况,妥善处理;报损、报废等则按学校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高校实验室是为全校师生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实践操作和生产试验、技术开发服务的场所,因此确保实验场所、设备、设施和实验操作过程师生的人身安全是高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过程必须关注的重要工作。为此特制定本规则。

一、遵纪守法,规范操作,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二、进入实验室前,应学习了解与当前实验项目相关的知识;预习(或设计)好实验方案,尤其对实验用仪器、材料、药品、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做到心中有数。

三、严格遵守实验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进入实验室应按指定位置就坐。

四、实验操作前,必须倾听教师的指导讲解,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仔细检查仪器、设备、装置,确认符合实验要求,征得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同意后进行操作。

五、实验进行时,不得擅离坐位;实验操作严肃认真,耐心细致,听从教师和技术人员指导。记录实验现象和结果应实事求是,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实验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实验现象;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查明原因,调整操作;若发现仪器设备运行异常,或水、电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并报告指导教师及技术人员,及时处理。

六、仪器、设备、药品使用严格按规程规范操作。

1.电器设备:必须仔细检查并确认供电线路完好,电源搭接无误,掌握操作规程后,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即关闭电源开关。

2.压力气瓶:放置点距明火不小于10m,严防日晒,严禁敲、碰;在教师指导下严格按规范操作使用。

3.危险品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及有毒药品和菌类等严格按实验方案,在教师指导下规范操作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洗净手脸。

4.确保实验室安全,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事故源,及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或隐瞒。

七、爱护灭火器、门、窗等防火、防盗设施。

八、自觉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吐痰、丢纸屑杂物、喧哗嬉戏;每次实验安排的值日生应按要求认真打扫卫生,处理废物,整理实验室。

九、实验完成后,整理好仪器设备,关闭水、电开关,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检查后,离开实验室。

 

 

 

 

 

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责任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并结合本校实际拟定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配合专业系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

3.安排实验指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

4.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配合专业系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实验室在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6.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常处于完好状态;

7.每年必须在3月15日前提出本实验室当年的物资购置计划;

8.在9月30日前提出上学年的“实验项目”及“实验室及人员情况表”;

9.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为本实验室的环保、安全、节能措施的落实负责;

10.与主管部门一道认真研究实验室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11.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2.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13.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给本实验室的临时工作

二、实验室事务经办人员职责

1.收集、汇总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计划;

2.收集、汇总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及药品材料及申购计划;

3.收集、汇总实验教学执行计划并初审;

4.督促实验室完成实验教学、科研及其它应承担的各项任务;

5.收集处理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及评估的资料信息;存储管理信息档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

1.掌握本人负责的各项实验有关的专业知识,了解教学目的、要求和每项实验所需的实验器材;

2.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和性能,对一般仪器设备具有初步维修的技能;

3.按教学要求完成实验器材、试剂的准备和供应工作;

4.预备好每个实验,并指导学生做好每个实验;

5.负责管理教学实验室,参加编制年度所需仪器设备、药品的购置计划,为本人负责的实验室环保、安全、节能工作的责任人;

6.协助实验室主任搞好实验室工作;

7.实验技术人员基本工作量按40(周)× 5(天) ×2(实验)K,即400K/人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K值取10-12,工作量总数约4500人时数/人年。

四、实验室保管人员岗位职责

1.保管员严格实行坐班制,学习掌握管理业务,热爱本职工作;

2.物资进库,应验收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随物资带来的说明书、图纸、合格证、化验单和质量证明书等,必须点清并妥善保管。验改完毕后分类及时上架;

3.根据实验技术人员提出的药品、仪器清单,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后发放药品和仪器,并办好登记、签字手续;

4.库存物质要科学管理,做到分类清楚、标志鲜明、排列有序、摆放整齐、零整分开、安全整洁,做到账、物、卡、资金四对口,搞好维护保养和库存清洁工作,防止霉烂变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及时做好记账,账目要能够反映盈、缺状况。做好进、缺货登记手续;

6.非实验教学药品、仪器原则上不予领、借,如有特殊情况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7.库存仪器物品要定期清点,按规定手续做好账务清理及报损报废工作。每学期结束前二周向实验室主任汇报下学期应添置器材药品清单,以便上报学校及时安排采购;

8.为自己管理的保管室及物资的环保、安全负责。

五、实验室工人(职工)岗位职责

1.根据各课程实验教学执行计划,按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要求,及时采购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物品;

2.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协助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采集、搜集实验材料;栽培养护实验用植物;管理饲养实验用的动物;

3.协助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可回收实验用材的回收、整理工作;

4.按时足量制备蒸馏水,及时满足实验教学及科研的需求,确保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5.确保蒸馏水室及其所管理使用场所和设备设施的环保、节能、安全,是环保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6.完成相关的系领导及实验室主任交办的有关实验室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

 

 

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归档项目和内容

(一)仪器设备档案

1.申购报告、计划、论证报告及领导批复等;

2.购置单价3万元以上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从申购到仪器设备投入正常运行期间的全部资料;

3.政府集中采购的标书、招标及合同等所有文件资料;

4.零星自行购置仪器设备的谈判记录及订货合同等资料;

5.进口设备购置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及商务文件;

6.开箱记录及装箱单;

7.安装、调试记录及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等;

8.验收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9.仪器设备说明书及随机的全部文件资料;

10.索赔、保修的来往函件、记录及结果的文件资料;

11.仪器设备使用过程形成的资料,例如,使用记录单、维护检修记录、故障或事故报告单及处理记录等;

12.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申请报告、论证意见及领导批复等。

(二)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工作档案

1.实验室基本情况资料,例如,建室时间及审批文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设备、用房、设施、承担的科研及教学工作等;

2.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建设的资料;

3.实验室评估的全部资料;

4.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的管理及使用的记录资料;

5.实验室管理及技术人员工作日志及年终考核资料。

(三)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档案

1.实验教学文件,例如,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方案等;

2.实验教学过程形成的资料,例如,教师备课教案(含试做实验报告、试讲记录)、实验项目卡或实验教学日志、学生实验报告、实验考核记录(命题、考核安排及考核成绩单)及实验项目实际开发情况等;

3.服务科研及社会的情况记录;

4.开放实验室服务学生的情况记录;

5.实验室人才培养及获奖情况记录。

(四)危险有毒物品管理及使用档案

1.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危险有害物品管理及使用的文件及规定;

2.危险有毒物品采购证;

3.危险、有毒物品申购或调入、使用或调出、领用及回收等的报告、批复及处理情况记录材料;

4.危险、有毒物品的检查及事故处理材料。

(五)上报文件资料档案: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每年需提供上报的实验室建设及使用、管理的信息资料有: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据盘;

2.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单价人民币40万元以上)的年使用情况数据盘;

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及软盘;

4.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表及软盘;

5.高校实验室基本情况数据盘;

6.高校实验项目数据盘;

7.高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数据盘;

8.上述数据各单位电子存档外,还应提交软盘并打印报表归档。

(六)优秀实验室工作奖档案

1.学校发出的优秀实验室、优秀实验室工作人员评选通知;

2.参评人员的推荐材料;

3.评选结果的通知文件。

三、归档办法

1.学校实验室工作基本信息档案实行二级管理;实验室与实验中心及资产管理处为学校实验室工作基本信息档案收集的主管部门;各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并安排专人管理;有关仪器设备的各种档案由资产管理处收集存档;

2.实验室工作各种信息生成之时,及时完整收集存档;每学期末整理并保存;每学年进行系统整理、统计,实验室存档,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表报实验中心或资产管理处存档;

   3.实验室基本信息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后,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分类汇总,凡需求由学校档案室收藏的及时提交学校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