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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关于同意林毅乐转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4-01 阅读人数:

我校2011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林毅乐,男,2011年9月份考入我校,当年高考分数264分。该生于2013年因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学籍,2016年12月退伍后复学至我校,但是我校自2013级起不再招收体育类专科学生,该生复学后无合适班级可以跟读,申请转入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考虑到该生的实际情况,经我校研究,同意林毅乐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4月7日止。若对林毅乐转学有异议,请在2017年4月7日前书面向我校教务处陈老师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3-2960374,地址:宁德师范学院办公楼410。

宁德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