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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18 阅读人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精神(闽教高〔2007〕48号),为做好2011年度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试点专业

1、申报条件。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在办学过程中已经形成一定的特色或优势,有持续发展的潜力。能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市场前景良好,毕业生就业率高。教学改革成效明显,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在课程体系建设、规范化教学管理、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建设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有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保障措施。

2、申报要求

(1)、各系组织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本系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在认真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专业。

(2)、申报人(专业负责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

②相关支撑材料。

(二)精品课程

1、申报条件。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且在连续开设3年以上。申报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学校精品课程的相关条件(见:《关于开展课程建设检查和评估的通知》(宁师专校[2006]154号))。

已经遴选为校级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

2、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所开设的课程进行自评,将符合评选条件的课程向学校推荐申报。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和《宁德师院课程建设评估表》,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2)、申报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和《宁德师院课程建设评估表》纸质材料各1份和电子版各1个(2个单独的word文档)

②教学大纲电子版(1个单独的word文档)

③授课教案电子版(每讲或每章做1个单独的word文档)

④授课课件电子版(每讲或每章做1个单独的ppt课件)

⑤习题库电子版(每讲或每章做1个单独的word文档)

⑥试卷库电子版(每份试卷做1个单独的word文档)

⑦参考书目电子版(1个单独的word文档)。

(三)教学名师

1、申报条件。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符合学校教学名师申报的相关条件(见:《中共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建立健全教学激励机制的意见》(宁师专委[2007]3号))。

已经遴选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的不再申报。

2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教师进行民主测评、认真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和《宁德师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估表》(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随附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成果等)。

(2)、申报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宁德师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估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②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成果等)复印件。

(四)教改立项

1申报条件。申请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应充分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同时具备创新性、实用性的特点。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学校教学改革立项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见:《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立项管理办法》(宁师专校[2007]6号)。

凡已经鉴定、验收、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申报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但后续研究、开发项目可作为新的项目申报。

2、参考选题:(1)、质量立校;(2)、质量工程二期建设;(3)、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建设;(4)、学科专业建设;(5)、实验室建设;(6)、核心课程(素质教育课程)建设;(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8)、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9)、拔尖学生培养;(10)、产学研结合;(11)、创业教育与自主创业;(12)、本科教学评估。

3、申报要求。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2)、申报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②相关支撑材料。

(五)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1、申报条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面向全校学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应是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针对学生在实验实践教学的基础上,自主进行创新性研究学习,自主进行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或与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每个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不超过5人。

2、申报要求。

(1)、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的二、三年级学生可个人或组成团队,填写《2011年度宁德师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训)计划项目申报表》,经指导教师审定后,上报所在系。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学生申请进行论证和初审筛选,推荐1-2个项目报教务处参评校级立项。

(2)、申报人需报送以下材料:《2011年度宁德师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训)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

二、评审办法。

申报项目实行差额评选,具体评选办法见学校相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

1、各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和申报工作。

2、所有项目均实行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3、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完成后,须提交实验(实训)原始记录、总结报告、设计、论文等物化成果,申请结题验收。

4、各系于2011年4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关红辉(旧校区),联系电话:13850311560(6538)。

陆开悟(新校区),联系电话:13774772010(610679)。

附件:(详见下载区)

1、《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申报表》

2、《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3、《宁德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评估表》

4、《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

5、《宁德师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估表》

6、《2011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7、《2011年度宁德师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训)计划项目申请书》

宁德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