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专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及奖励办法(试行)》(宁师院教[2011]26号)(见附件一)文件精神,请各系以系为单位在6月8日17:00前,把2012-2013学年各系教师、学生参加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所指项目严格按照宁师院教[2011]26号文件第一款“活动组织”的三条规定执行。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由教务处统一部署,相关系(部)具体负责,组织参加的竞赛活动需经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未经教务处审核参加的各类比赛获奖不适用本办法。应是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或其他政府部门等单位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带上原件以备核实)随同《宁德师范学院专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见附件二)盖章纸质版交到教务处,把申请表电子版发到电子信箱ndsysjjx@163.com,主题为“**系(部)+专业技能竞赛奖励”,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萌莎,电话13859604350,短号61915。
注: 1、201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状及正式文件可延后补齐。
2、 附件1: 宁德师范学院专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及奖励办法(试行).doc
附件2:2012-2013学年宁德师范学院专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doc
宁德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