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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 2016-10-18 阅读人数:

(宁师院〔2016〕19号 2016年3月9日)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精神,决定成立宁德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特制定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建设方案。

第一章 学院的性质、组织架构及学生组成

学院为跨系、跨学科、跨专业的不定行政级别的校内教学机构,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学院成立院务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

院务委员会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等管理工作,下设教学部(依托教务处)和实践部(依托学工处和校团委),分别负责创新创业教学和创新创业实践。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校内和校外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咨询和指导,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计、教材编写、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学生的组成分为两部分,实行重点培养与普遍教育相结合:

1.重点培养:在“3+1”模式下进入学院“创业成长精英班”的学生(即学院主体班),学籍在原专业系,学习及管理在学院;

2.普遍教育:参加创新创业必修课程学习、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训练及实践的全校学生。

第二章 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采取“3+1”培养模式:在面向全体学生普遍开展创新创业通识教育及相关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学生前3年在各专业系或各类“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班”完成专业学习,在第4年根据学生本人意愿进行分流:(1)有创业意愿或已在创业的学生,经过选拔进入创新创业学院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入驻创业基地在创业导师指导下开展创业实践,并以创业实践及创业项目代替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重点进行创业能力提高教育;(2)有就业意愿的,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就业实习实践,完成毕业设计,重点进行就业能力提高教育。(3)有继续深造意愿的学生,进入各类“拔尖班”学习提升,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重点进行创新和考研能力提高教育。

第三章 学院主要职责

1.整合现有创新创业工作资源,围绕课程改革、实践活动及基地建设三大载体,系统化、整体化地推进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竞赛训练、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培育推广、创业基地管理等工作;

2.对“3+1”模式下进入学院“创业成长精英班”学生进行指导及管理。

第四章 主要任务和体系建设

一、深化教学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在专业教育中融入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从课程设置、教学实践等方面改造原有专业教育体系,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一)课程改革

1.依托经济管理系,针对“创业成长精英班”,开发创新创业教育核心课程的教材并进行授课;(附:课程设计方案)

(责任单位:学工处、教务处、经济管理系)

2.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程(20学时2学分),形成一批质量高、效果好、稳定性强的创新创业类课程。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

(二)师资队伍

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模式,提升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水平。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学;鼓励和支持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实践,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创业实践指导与培训活动。聘请职业经理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等担任兼职教师及学生创业导师,形成一支校内外结合、专兼结合、具有“双师型”素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导师)队伍。

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对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教师的工作给予肯定,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学习,引导教师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案例和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研究与指导水平。

(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工处、各系)

(三)建设创新创业实验室

鼓励各系全面对学生开放实验室,为学生的课外学习研究、创新创业创造有利条件,使实验室成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开展学术科技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基地。

鼓励各系发挥发挥专业优势,配套实验室建设经费,扶持师生团队将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推进创新创业实验室建设。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各系)

(四)构建创业创新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建立学生创业信息跟踪机制、学生创新项目社会应用分析体系,跟踪创业创新教学质量,定期收集反馈信息,开展社会需求分析,反馈指导学校创业创新教育教学,为创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各系)

二、加强实践活动,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体系

(一)开展系列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计划,

广泛开展各类竞赛活动,以竞赛带动创新创业水平。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与常规教学环节相结合,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提高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  

精心选拔、培训和指导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对获奖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指导及培育,实现项目的实体化运行。

在竞赛指导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量认定,获奖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奖学金评定、推荐就业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

(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学工处、科研处、人事处、各系)

(二)组织创新创业培训

结合SYB、YBC及“百名创业培训计划”等开展专项培训,通过创新创业类社团骨干培训班、电商培训、创业训练营等特色培训,形成一定层次的创业培训体系。

加快优质创新创业课程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教育资源,引进一批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创新创业开放课程;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一批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为学生提供在线课程、创业体验等优质资源。

(责任单位:学工处、教务处、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系)

(三)建设创新创业类社团

创新创业类社团是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新载体,对于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组织创新创业活动,起到重要作用。

建设校院两级的创新创业社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生社团活动当中,加强对社团骨干的培训,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类活动,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学术创新水平。

提升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水平。团队的数量要发展,质量要提高,创业的内容、项目和领域要拓宽。继续将校内一些项目通过模拟招投标让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承包管理,鼓励和支持校内创新创业团队到校外拓展业务。

(责任单位:团委、各系)

(四)鼓励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教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可给予优先照顾,通过教师带学生科研,提升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各系)

(五)建设创新创业校园文化

通过创业沙龙、创业校友大讲坛、创业大学生风采展等活动,开展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创新创业文化节”,鼓励各系打造“一系一品”创新创业文化项目,弘扬校园创新创业文化、不断丰富创业实践教学的内容。

搭建学校创业创新网络宣传平台,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创业文化,普及创业知识,开展创业政策网络咨询,发布相关政策、市场动向、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训信息等,并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委、学工处、各系)

三、加强平台团队建设,健全创新创业服务指导体系

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加强校内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互联网+”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充分借助与企业合作的校外创业基地的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为学生提供集科技创业孵化、产学研合作、创业实践及创业训练等为一体的平台。修订《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入驻条件、入驻程序、评审流程、入驻及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学工处、科研处、各系)

(二)成果展示平台

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交流合作、融资对接、宣传展示等平台,展示大学生在科技创新、获批专利、自主创业等方面的项目成果等,推动创新创业赛事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学工处、科研处、团委)

(三)创业团队(项目)培育及推广

鼓励各系立足专业,指导学生拓展有学科技术含量的创业项目;鼓励和支持教师利用科研资源,带领学生团队开展创新创业。加强学科竞赛项目向创业项目的转化;为创业团队提供政策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风险评估、融资服务、孵化扶持等“一条龙”服务;邀请企业、行业协会、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等与创业团队进行项目对接、洽谈和投资。建立创业服务生态体系,促进学校教学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互相促进和良性发展。

(责任单位:学工处、科研处、教务处、团委、各系)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学工部门牵头,教务、团委、科研、后勤、财务、人事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和协调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成立院务委员会,具体负责创新创业教育。

(二)健立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经费投入,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校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每年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按生均3千元拨款用于“创业成长精英班”学生的培养实践等环节;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列入各责任单位的专项经费;列入创新创业实验室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设立创新创业奖教金与奖学金,奖励对创新创业教育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在现有相关奖学金和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对于创新创业的大学生,在专利申领、成果转化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执照申领、场地租赁、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帮助其成功创办企业。

(三)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由创业大学生及成功创业校友等组成,充分发挥校友资源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让师兄与师弟携手创业。

(四)打造校企合作伙伴联盟。邀请企业、行业协会、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组成宁德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合作企业。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支持、辅导,引导项目良性发展。

(五)强化督导落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各系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各系人才培养质量及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列入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社会支持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各系创新创业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百折不饶的氛围环境,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