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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10-18 阅读人数:

(宁师院[2015] 78号 2015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精神,现就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机制。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建立社会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实施系列“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和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大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二、修订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新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融合部门行业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抓紧制定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的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方案可按照“3+1”模式,坚持普遍教育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即前三年对全体学生普遍进行创新创业基本知识教育,最后一年根据学生意愿实行分流教育,对希望自主创业的学生结合创业实习实践,重点进行创业能力提高教育;对希望就业的学生结合就业实习实践,重点进行就业能力提高教育。要修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三、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打通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知识实际运用能力。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视频公开课、慕课、微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形式,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五、制定扶持学生创新创业教学管理办法。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转入创新创业学院学习。

六、推行休学创新创业。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学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七、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学校的科技创新资源要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建设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如大学生创业园、创客中心、创新工场、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等众创空间;建好一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至2020年,学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八、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计划,促进项目落地转化。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鼓励参加国际、国家各类大赛,并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各种创新创业竞赛,争取获得更多省级以上的奖励项目。

九、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团队的数量要发展,质量要提高,创业的内容、项目和领域要拓宽。继续将校内一些管理项目作为学生校内创业内容,参照社会化管理模式,通过模拟招投标等方式,让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创业实践训练。教师的科研项目吸收部分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参加。鼓励和支持校内创新创业团队到校外拓展业务。

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的交流展示平台。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网站,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国省校三级互通互联的信息服务,为学生实时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果展示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交流合作、融资对接、宣传展示等平台,定期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百项专利成果推介会等,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推动创新创业赛事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服务。

十一、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聘请校外科研人员、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优秀校友等担任创新创业授课兼职教师或实践指导教师,并予以兼职讲师、副教授、教授聘书。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建立创新创业兼职教师定期考核、淘汰制度,组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十二、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课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创新创业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十三、鼓励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教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可给予优先照顾。完善我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十四、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落实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惠政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对入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的学生创业团队给予免场地租金、水电、网络宽带和物业等费用,配备创业指导教师。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既包括校内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又包括有创业经验的优秀毕业校友,让师兄与师弟携手创业。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推动创新创业实践。

十五、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校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每年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设立创新创业奖教金与奖学金,奖励对创新创业教育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十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成立校企合作的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由学工部门牵头,教务、团委、科研、后勤、财务、人事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二是细化实施方案。各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并将方案报学工处备案。三是强化督导落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各系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人才培养质量及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列入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社会支持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各系创新创业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百折不饶的氛围环境,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