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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10-18 阅读人数:

(宁师院教[2012]2号  2012年1月30日)

重视素质(通识)教育、积极探索有效的素质(通识)教育途径是国际高等教育的时代潮流,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目前正在努力探索的改革方向。启动《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是我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遵循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通过阅读经典、深度学习,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和造就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建设目标

以素质教育为先导,以中西融会、古今贯通、文理渗透为目标,以第一、二课堂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大学生素质教育长效机制,精心打造素质教育的核心课程、精品讲座、特色活动、校园文化和实践基地,全面推进我院的大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成长与成才。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体现本校办学传统、优势和特色的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成一批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初步建成海西(闽东)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示范性基地(联合)。

三、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设置原则

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2、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知识的融会贯通;

3、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

4、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5、有利于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四、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规划与设计

1、人文学科类课程

主要涵盖文学、历史、哲学等学科领域,旨在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人文情怀,使学生用历史的方法、以历史的眼光认识事物,了解哲学分析的方法,培养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的想象力、表现力、沟通能力。

2、艺术审美类课程

主要涵盖艺术、美学等学科领域,旨在培育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情趣,通过对艺术作品和艺术现象的分析与评价, 启发学生领悟艺术的真谛, 感受艺术的魅力,使其在艺术欣赏过程中得到美的陶冶,从而提高感受美、鉴赏美、发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3、社会科学类课程

主要涵盖政治、经济、教育、法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学科领域,旨在使学生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加强对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解,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重在通过短暂的学术探索,让学生接触到某个学科的研究方法,而不是让学生学习经过简化的、较为完整的学科概论或常识。

4、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课程

主要涵盖重要自然科学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旨在通过对科学史及所涉领域的总体上的理解,认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此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与社会和个人生活紧密联系,帮助学生提高科学素养和工程技术意识。

5、数学和逻辑学类课程

旨在掌握数学思想和逻辑方法,使学生了解数学的发展历史,了解数学的文化功能和思想价值,以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意义,尤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使学生学会如何正确地进行推理和论证,并能够识别和反驳错误的推理和论证,提高思辨能力。

6、创新和创业类课程

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以及创业的基本素质(包括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心理品质和创业能力等)。

五、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教材建设

1、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教材纳入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设立学校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编审委员会,加强对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材建设的规划和领导,研究和制定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材建设的相关政策、实施办法,严把教材质量关。

2、相关系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本系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材建设工作,提出本系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材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鼓励本校教师编写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参编人员应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并实质性的参加编写工作;个别课程若确无适当人选,经学校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有必要时可以寻求与共建的兄弟院校联合编写。

4、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编写要充分论证,从严立项,精选内容;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每学时不超过3000字,每册一般不超过20万字;注重教材的特色与质量,确保其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条件成熟时正式出版规划教材丛书。

5、根据我校实际选用已出版的高质量的文化素质教育教材,优先选用教育部推荐或组织编写的高校文化素质教育教材,积极向学生推荐、介绍文化素质教育优秀图书。

六、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

1、加大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师资队伍的建设力度。通过集中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式,建立一支精干而又富有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注意有关专业的师资培养和储备,逐步形成合理的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教师梯队;发挥知名教授和教学名师的传帮带作用,引导教师优化知识结构,培养终身学习的能力;完善兼职教师制度,切实发挥兼职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2、提高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跟踪学科发展前沿,及时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动态信息反映到教学中;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投身为社会服务的实践中去,研究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实践中检验学科理论与教学内容,提高自身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提升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师的师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立教、言传身教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

4、制定激励措施吸引和巩固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师资队伍。鼓励优秀教师踊跃承担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调动广大教师投身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学的积极性,对在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给以适当的奖励。

七、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教学要求

1、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应有1至2门作为公共必修课程,其余为选修课程,每门课程36学时,2学分。

2、把素质教育的思想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

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教会学生学习方法,着力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学以致用,做到举一还三,知识的要点或典型的案例尽量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掌握。

3、教学过程包括课堂讲授、案例讨论、课程论文、课外阅读、单元练习、社会实践等。每门课程案例讨论和社会实践各不少于1次,课外阅读、单元练习要有量化要求,通过专题讨论、疑难辨析和撰写读书笔记、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巩固学习成果,检测学习质量。

4、强化和创新实践性教学环节,探索在老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设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习方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有关的教研科研活动,指导学生利用实验室从事实验研究工作,借助学生社团、实践基地开展素质教育特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明确并公布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包括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内容模块、实践环节、基本参考资料目录、成绩考核办法,以及上课时间地点、辅导答疑安排、教师姓名、联系办法等。

6、避免单向灌输式的教学,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让学习成为创造性思维的过程;提倡理论联系实际,鼓励使用先进教学手段,运用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等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

八、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考核方法

1、素质教育课程考核提倡以专题论文、社会调查、读书报告等方式进行,适当考查学生记诵与应用相关知识的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对相关问题的深入思考、思维方式、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所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所蕴含的人文、科学、职业素养和精神。

2、建立在校大学生“综合素养档案”,记录并评价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的各种操行表现和人文、科学、职业素养,如参与公益事业的情况、学习与生活的诚信记录、帮助他人的记录、发表的论文作品、个人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获得的相关奖项以及违纪情况等;“综合素养档案”作为素质教育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的的依据之一。

3、课程最终成绩由学生学习过程及效果(含课程论文或社会调查、读书报告,实践环节,作业)、学生自主学习情况(含课外阅读、读书笔记)、学生素养档案综合评定,三个部分的权重为7:2:1。

九、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制度保障。

(1)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和制定相关的教学管理文件,为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的全面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教学评价制度建设,加强对教学质量评价的管理,加大对教学评价结果的奖惩力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制订和完善“岗位责任制”、“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的职责。

(2)制定质量标准。建立科学、系统、操作性强的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落实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措施,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3)创新评价机制。加强对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学工作的评估力度,建立由学校、社会、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建立课堂教学评价、专项检查评价和社会用人单位评价有机结合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建设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网站和网络评教平台。对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教师的评价除常规评价外,着重考查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意义。

2、组织保障

(1)成立由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系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对学校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的部署和领导。

(2)成立宁德师范学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实施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实验中心和相关专业系配合,具体负责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的实施。

3、经费保障

设立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调研论证、教材建设、设施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外基地建设、校内人文景观建设、开展专题研究、开展特色活动、举办专家讲座、进行学术交流以及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撰写实施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

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使用、报销,并接受审计监督。

十、本意见从2012级本科专业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