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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首次自行组织专家对学士学位拟授权专业进行实地评审
发布时间: 2016-01-12 阅读人数:

为深化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改革,转变高等教育治理方式,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5〕4号)决定对我省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工作进行相应调整。日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评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校评建办首次自行组织两组专家分别对小学教育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学士学位拟授权专业进行了实地评审,并都顺利通过实地评审。

按照文件要求,两组评审专家均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五位校外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程序分别对以上两个专业进行评审: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专家组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以上两个专业的办学成果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并以较高分数、全额票数通过评审;同时,专家组切合实际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将加快专业的进一步发展。

下一步工作,学校将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拟授权专业,并对拟授权专业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位委员会。最后,由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我校自行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发文公布审核备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