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互联网+教学”的课堂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经研究,参照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移动教学大赛赛式规则,将以学习通在课堂中的教学应用为基础,于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开展移动教学大赛,以此推进全校智慧教学和课堂革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一)主动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以移动教学大赛为抓手,不断深化信息化教学研究与改革,完善信息化教学及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运用手机激活课堂,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增强教学效果,使教育者精心于教育,让受教者精心于学习。
(三)探索移动教学的评价标准,完善移动教学的激励机制,营造移动教学的浓厚氛围,推动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四)评选出一批优秀的移动教学课堂案例,供更多一线教师借鉴与参考,助力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教师必须是在宁德师范学院校内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限所授科目、职称与教学年限,每个二级学院不少于5人(项)。
(二)允许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参赛,以教学团队名义参赛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
(三)每门课程允许建立多个班级,评比时将以得分最高的1个班级为评比对象,即每门课程仅有1个班级最后参与评比。但比赛期间不允许更换课程。
(四)以学习通为主要教学辅助工具,在课前、课中、课后环节充分利用学习通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合理选用数字资源和控件活动,创设学习情境,实施课堂教学,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方面有所创新,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较好实现学习通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期间可适当配合使用其他信息技术与信息化教学设备。
三、参赛约定
为保证大赛有序进行,大赛组委会针对所有参赛者制定如下约定:
(一)参赛及获奖资格
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如若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或其他欺诈、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二)内容要求
参赛者在使用学习通进行教学过程中不允许包含下列任何一项的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参赛流程
(一)比赛报名
1.填写“附件1”中的参赛信息报名表,于4月12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表格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汇总完成后发至:xiamengxing@chaoxing.com)。
2.参赛教师需下载安装学习通,使用真实信息(手机号、姓名、院校)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
3.登录后在学习通首页输入邀请码(ndnuds),即可进入本次比赛学习通专属页面。
(二)教师培训
大赛组委会将于2019年4月16日下午组织线下培训,届时将于学习通大赛首页发布培训信息,请各位参赛教师及时关注首页动态(具体另行通知)。
(三)过程监控
大赛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实施过程监控,并开展一系列活动。
自课程开课之日起,大赛组委会每周提取参赛教师的课程后台原始数据,考核教师对学习通资源以及各控件的使用情况。根据统计计算的分数进行排名,名单将在学习通大赛首页上公布,数据评价体系见附件2。
(四)竞赛考核评选
竞赛结果将采取数据评比与专家评审的方式结合进行。
1.数据评比
(1)大赛组委会将于2019年5月16日提取参赛教师的课程后台原始数据,对其比赛期间的学习通教学数据进行评比,评审标准参照附件2。
(2)排名奖励
数据前三十名的教师将获得学习通红包和礼品奖励,奖项与奖品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数据评比TOP10将晋级现场答辩环节。
(4)大赛组委会将于2019年5月19日在学习通大赛首页上公布参与答辩教师名单。
(5)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二级学院教师参与情况(教师参与人数不少于10项)、竞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2.现场答辩环节(暂定5月20-5月30日期间)
(1)现场展示与答辩。现场以抽签方式决定顺序,教师使用PPT或视频讲解展示本学习课程运行情况(10分钟)。评审组可入班体验,并根据现场讲解及相关材料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2)评分。总成绩为现场展示得分(满分70)与答辩得分(满分30)之和。奖项根据教师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成绩相同,则以第一轮总分数排名确定获奖等级。评分标准如下:
教态仪态:着装得体,教态自然大方(10分)
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清晰、流畅、自然(10分)
教学过程:是否合理的在课程中充分运用教学平台,教学策略得当,教学互动流畅、合理(30分)
教学效果:是否达到教学目标,运用信息化工具解决教学重难点问题,激活课堂,完成教学任务(30分)
教学创新与心得:教学理念先进,立意新颖,构思独特,技术领先(30分)
五、奖项设置(详案另附)
(一)第一轮数据评比
(二)第二轮现场答辩的教师
六、活动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要按照大赛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参赛,并以此为契机,深化教学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教学”的课堂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课程、课堂建设,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