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版),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按学校相关规章执行。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回校重修未及格课程的,考核通过者并符合学校当年的毕业生要求,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 凡申请换证毕业生必须填写《宁德师范学院毕业生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见附件);结业后放弃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或者结业后在规定年限内没有达到换发毕业证书要求的毕业生,请辅导员写好该生放弃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书的情况说明材料,且须经系领导签章有效。《宁德师范学院毕业生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和放弃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书的情况说明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由各系教学秘书汇总好后于6月27日前交至新校区办公楼410室。
2. 换证时需提供新华社统一拍摄的2寸彩照一张。
3. 《宁德师范学院毕业生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若有字迹难以辨认或涂改的,则本表视为无效。
4. 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自担。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毕业生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doc
附件2:宁德师范学院2012届结业生名单.doc
教务处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