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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首批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07 阅读人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知识领域,注重性情和素质的培养,加强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的交融,增进对自身、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从而为其一生的多向发展提供必要的准备,根据《宁德师范学院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计划实施意见》(宁师院教[2012]2号)精神以及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首批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条件

(一)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符合学校《实施意见》的要求。

(二)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三)应当适合全校非本专业学生选修,不设先修课。课程为每周2学时(计2学分),并在一学期内完成。

(四)课程开讲时间为2013年秋季学期,并保证今后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原则上采取大班上课,课程班级容量120人以上。

二、课程模块设置及立项范围

(一)课程模块设置。《意见》将我校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划分为人文学科类课程、艺术审美类课程、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课程、数学和逻辑学类课程、创新和创业类课程等六个模块。凡申报的课程应归属于其中某一个课程模块领域。

(二)课程立项范围。学校将采取遴选立项、期满验收、定期复评、不断更新的方法对素质教育核心课程予以重点建设,在公平竞争的机制下逐渐推出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立项课程来源,一是从原有的全校任意选修课中精选符合要求的课程,二是结合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和本校特色设计新的课程。

(三)对于此前已获得校级、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如果被认定为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在其建设期间将不重复进行经费投入。

三、有关立项数额、程序等的说明

(一)本次立项建设的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数量拟控制在10门左右。

(二)凡申报课程应经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审批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每门课程须提交一式两份的纸质版《宁德师范学院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同时上报电子版;

(四)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85371701@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关红辉;联系电话:13850311560(6538)。

(五)学校将于4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经过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立项建设课程。

(六)要求各教学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教师参与申报。对于通过立项的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附件:《宁德师范学院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见下载区“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