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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2 阅读人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20届本科生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实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标的达成,根据《宁德师范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及质量评价办法》《宁德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细则(试行)》《宁德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及评价制度(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届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教学工作

(一)组织与领导

各二级学院均须成立专门的实习领导小组,制订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组织具体实施,做好实习前准备、实习中管理、实习后总结等各阶段工作。

(二)实习教学形式

1.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教学形式。2020届本科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主要采取集中实习的形式,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其他形式的实习,保证实习的时间和质量。

2.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教学形式。2020届本科师范专业学生实习教学原则上应全部采取集中实习(含顶岗实习、学生创业实践实习)的形式。

(三)实习要求

2020届本科实习时间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其中,教育实践应包括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等模块,累计不少于半年,其中集中的教育实习不少于16周,教育见习不少于1周,教育研习不少于1周。教育实习应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行政管理实习、教研实习等多项内容,其中每位师范生实习期间课堂教学不少于15时。

(四)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实习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实习方案及学生安全管理办法,每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15人。

2.各二级学院要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安全情况,注重学生的师德体验与培养,并做好相应材料存档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将实习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处。材料上报情况,纳入二级学院绩效考核范畴。

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

(一)组织管理

各二级学院均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

(二)指导教师要求

各学院要选聘学术水平较高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博士学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与被指导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8提倡聘请校外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三)选题要求

毕业设计 (论文)选题原则“一人一题”理工科专业若课题较大可由几人共同完成,但每人必须有独立的任务并且独立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以子课题形式或用副标题作为区别。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培养方向,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题目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并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做到大小适中、难易适度。不得以文献综述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求每年更新。

根据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师范类专业应有50%以上的学生结合未来教师职业,选取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包括学科教学研究、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等)的题目。

各学院应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公布题目并授受学生选题,并将选题汇总表及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报送教务处。课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改变题目内容的,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

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合理应用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且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采用传统的毕业设计(论文)形式,也可以是能够反映学生创新能力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的作品、创作、演出、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专利发明、正式刊发的文章等。

 

 

                                    宁德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