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情况暨遴选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3〕3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教育,强化创新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并为筛选申报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早做好准备,我校决定对2012年获得立项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符合条件的进行结题验收,并启动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2012年申报的预计在2013年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及预计在2012年结题的创新性实验计划申请延期的项目,共29项(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
1、申请结题
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已经入结题阶段。请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将以下材料提交系(部)验收:
(1)《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2)《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3) 研究成果有论文、软件开发、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成果为硬件装置的,需提供演示DV,应包括装置实物近视图、测试(演示)过程、测试结果等三项内容,其余内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制作成一张光盘后上交。
2、验收工作
请各系(部)组织项目答辩验收工作,务必于2013年4月20日前完成系级结题验收工作,并将本系(部)各结题项目的申报表、验收报告、答辩记录表、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统一报送行政楼401教务处实践科(结题报告、论文需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档发至ndsysjjx@163.com邮箱)。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对通过系级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
3、延期申请
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应查明原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应提出申请,由系(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各系(部)汇总后报教务处。
请各系(部)领导和指导教师要切实抓好本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相关的科研成果和论文以及项目结题报告书,并填写鉴定意见。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指导工作,结合《申报表》中的项目方案、项目预期成果把好项目结题的质量关。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系(部),学校在下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中将给予重点支持。
二、2013年项目申报
(一)计划申报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师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及我处下发的文件有关精神,认真做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宣传、组织申报工作。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团委负责)、创业训练项目(学工处负责)和创业实践项目(教务处负责)三类。
(二)申报条件
1、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报,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以本科生申报为主),专科生原则上以二年级学生为主;本科生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高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必需保证毕业前能完成项目的结题。
2、创业训练项目面向全校本专科生团队(不超过5人,以本科生申报为主)申报,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3、创业实践项目面向全校本专科生团队(不超过5人)申报,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4、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在原有项目未完成结题前不能申报新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3、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3年。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人需报送以下材料《2013年度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A4纸双面打印,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同意后交各系(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汇总。
2、各系请注意协调好本专科生比例,鼓励本科生申报,以及三类项目的比例。按不低于下表的项目数申报:
教学系
| 申报数目
|
中文系
| 8
|
外语系
| 8
|
经管系
| 3
|
数学系
| 7
|
物理与电气工程系
| 3
|
化学系
| 6
|
生物系
| 6
|
体育系
| 2
|
教育系
| 2
|
计算机系
| 4
|
旅游系
| 1
|
艺术系
| 2
|
3、各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材料务必于2013年4月20日前送交行政楼401教务处实践科,含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邮件主题为:系(部)+项目名称,发至ndsysjjx@163.com邮箱,逾期未报或资料不全不齐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办法
申报项目实行差额评选,具体评选办法见学校相关文件。
四、其他事项
1、各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和新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2、附件及相关文件会陆续上传至教务处网站,请关注。
3、具体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见学校相关文件。
4、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完成后,须提交实验(实训)原始记录、总结报告、设计、论文等物化成果,申请结题验收。
5、联系人:陈萌莎 电话:13859604350 短号:61915
e-mail:ndsysjjx@163.com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见下载区“实践科”)
附件2: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见下载区“实践科”)
附件3:2013年度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下载区“实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