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闽教办高〔2012〕50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3〕26号《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3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请本校各教学单位参照《宁德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规范与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精品课程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申报工作。为做好2013年度我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原则上应是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体要求参照《宁德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规范与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精品课程的相关要求。
已经遴选为校级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
二、评估程序
1、本次立项的精品资源共享课数量拟控制在10门左右。
2、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所开设的课程进行自评,将符合评选条件的课程向学校推荐申报。
3、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3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和《宁德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评估表》,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4、教务处审核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材料,并提出初步意见。
5、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认定,其具体办法另定。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3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和《宁德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评估表》纸质材料各1份和电子版各1个(2个单独的word文档)
2、课程标准电子版(1个单独的word文档)
3、授课教案电子版(每讲或每章做1个单独的word文档)
4、授课课件电子版(每讲或每章做1个单独的ppt课件)
5、习题库电子版(每讲或每章做1个单独的word文档)
6、试卷库电子版(每份试卷做1个单独的word文档)
7、参考书目电子版(1个单独的word文档)。
四、申报时间
各系以系为单位于2013年4月15日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85371701@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关红辉;联系电话:13850311560(6538)。
五、奖励办法。
精品资源共享课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主讲教师在职称评聘、科研资助、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
附件1:《2013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见下载区“教学科”)
附件2:《宁德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评估表》(见下载区“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