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5年度工作部署及《宁德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师院教[201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我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人员,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项目负责人直接承担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含教学辅助工作)、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较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研究经验或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
2、在研教改项目(含校、市、省及国家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校级教改项目。已结题的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若无新的改革内容不再立项。
3、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研究条件等方面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二、申报要求
(1)各系组织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认真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研究方向尽量围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35条中有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教师教育改革等的体现我校特色的相关内容进行。
(2)申报人(项目负责人)需报送以下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①《2015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申报简明表》(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
②《2015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
三、评审办法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三年(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资助额度1.5万元,申报项目实行差额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及管理规定见学校相关文件。
四、其他事项
1、各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和申报工作。
2、各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8537170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关红辉,联系电话:13850311560(6538)。
附件1:2015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申报简明表.doc
附件2:2015年度宁德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立项申请书.doc
宁德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24日